依據勞動部105年8月23日勞動條4字第1050131862號函及銓敘部105年10月3日部法二字第1054151076號函。
有關同性伴侶得否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、公務人員得否為其同性伴侶請家庭照顧假相關疑義請見上開二函示。

銓敘部105年10月3日部法二字第1054151076號函

勞動部105年8月23日勞動條4字第1050131862號函